目錄:電池專題發布時間:2022-06-29 15:05:02點擊率:
說起UN38.3,相信這對于從事鋰電行業的人士一定不會陌生。下面大家就和1xbet電子一起,學習一下鋰電池運輸要求,UN38.3是指在聯合國針對危險品運輸專門制定的《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試驗和標準手冊》的第3部分38. 3款,簡稱UN38.3.即要求鋰電池運輸前,必須要通過高度模擬、高低溫循環、振動試驗、沖擊試驗、 55℃外短路、撞擊試驗、過充電試驗、強制放電試驗這8項測試要求,才能保證鋰電池運輸安全。一般客戶都需要鋰電制造商提高UN38.3報告、鑒定書、MSDS及跌落測試報告等報告。
自己曾有幸在南航參加了為期一周的國際航空運輸協會的DGR(危險物品運輸規則)的培訓,也順利通過考核并獲得DGM及中國民航的相關危險物品運輸管理的相關證書。培訓期間進進出出的南航空姐的確是一道亮麗的風景線,在南航餐廳用餐時,發現進出的空姐都在旁邊的電子秤上測量自己的體重呢!原來空姐也不容易啊,不但要有顏值,而且還要嚴格控制身材和體重的。
1xbet的鋰電池又何嘗不是呢?電話池空運要求,不但要控制產品的安全性能,還有包裝、外觀標簽標記等嚴格的要求。今天就同伙伴們談談鋰電池(含電芯和電池組)的空運要求。
相關術語和定義
1. UN NO.:危險品聯合國編號,鋰離子電池為UN3480。
2. Proper Shipping Name:適當的運輸名稱,鋰離子電池為:Lithium ion batteries.
3. Class or Div.:電池的危險類別,鋰離子電池為Class 9。
4. Hazard Label:危險品標簽,鋰離子電池為第九類危險品標簽。
5. PG:包裝箱類別,鋰離子電池的包裝箱類別為II(Y)類以上,即:若鋰離子作為危險品運輸時,需用I(X)或II(Y)類紙箱。
6. Pkg Inst:包裝工作指示,鋰離子電池為PI965。
7. S.P.:特別要求,鋰離子的特別要求包含:A51/A88/A99/A154/A164/A183。
8. UN38.3 Test:鋰離子電池為保證運輸安全,需要進行的T1~T8測試。
9. QMP:品質管理程序,鋰離子電池組應在一個有效的品質管理體系下生產。
10. Overpack:合成包裝,指多箱貨物再集合到一個包裝件里。
11. DGR:危險貨物規則。指在航空運輸過程中,可能含有對健康、安全、財產或環境造成危害的并在國際航協《危險物品規則》第4章危險物品列表中列出的,或依據此規則歸類為危險品的物品或物質。
標簽和標識
1.鋰離子電池操作標簽:
最小規格:120×110mm;若紙箱太小,可用74×105mm;若貼在包裝箱頂部,需用120×110mm規格。
2.貨機專用標簽:
最小規格:120×110mm;若貼此標簽則只能走貨機。
3.基本標簽及標記要求
基本標簽如下:
除上述標簽標識提及的標簽和標識張貼外,還應包含以下信息:
-凈重、毛重等信息。
-必要時,緊急聯系人及聯系電話。
-標簽的圖案、顏色和大小必須符合DGR規定的要求。
-危險品類別標簽必須與操作標簽在同一面。
-如果是貨機運輸,則必須張貼“Cargo Aiecraft Only”標簽,并且貼在危險品
類別標簽附近。
-當包裝件尺寸是適當的,則所有的標簽都與“Shipping name”標簽貼到同一
面。
-合成包裝件內的包裝件上使用的標簽應清晰可見,否則所有包裝件上的標簽應
在合成包裝件的外部重現。另外,需在包裝件外有“Overpack”的標記。
-文字要求。必須要用英文,除非始發國要求使用其它文字。必要時,可以采用
中英文對照;針對30KG以上包裝件,要求字體>12mm; 針對30KG以下的包裝件,
要求字體不能小于6mm;針對5 KG及以下的包裝件,要求字體應選用適當大小的
標記。
PI965主要要求
鋰離子電池類別劃分:
鋰離子電池按功率和裝箱量分為Section IA,Section IB,Section II。
1-Section IA標準:電池組功率>100Wh,電芯功率>20Wh;
2-Section II標準:功率<=2.7Wh,每箱重量<=2.5kg(電芯或電池組);功率2.7<功
率<=20Wh, 每箱數量<=8PCS(電芯);2.7<功率<=100Wh, 每箱數量<=2PCS(電池
組);
3-Section IB標準:功率<=2.7Wh,每箱重量>2.5kg(電芯或電池組);
2.7< 功 率 <=100Wh, 每箱數量>2PCS(電池組);功率2.7<功率<=20Wh, 每箱數量
>8PCS(電芯)。
UN38.3要求
1.所有鋰離子電池都須通過UN38.3測試。
2.類別為危險品的鋰離子電池(I A/ I B)需要第三方有資格的實驗室檢測合格報告。
3.類別為Section II的鋰離子電池可以由內部實驗室檢測,但如果相關單位要求,也需要取得第三方有資格實驗室的檢測合格報告。對于一些大的電池企業內部的UN38.3報告,大部分客戶還是認可的。
每箱重量要求
1. Section I A:客機運輸時,每箱凈重不能超過5KG;貨機運輸時每箱凈得不能超過35KG。
2. Section I B:無論客機還是貨機,每箱毛重不能超過10KG。
3. Section II:依限定數量或重量裝箱。
紙箱要求
1. Section I A:需用UN II類以上紙箱,即可用UN I(X)和UN II(Y)紙箱。
包裝代號:所用包裝箱材質類別,1xbet通用的瓦楞紙箱為4G
類別:X為I類,Y為II類,Z為III類;鋰離子電池DG品要求要用II類或I類UN紙箱
限重:紙箱承受最大重量,裝箱重量不能超過此重量,重量要符合5.4的要求。生產年份:紙箱有效期為2年,超過2年有效期的紙箱,若要再用,需重新申請包裝性能檢驗結果單。
測試國家:中國為CN
2. Section I B和II:不需用UN紙箱,但紙箱要堅硬(可通過1.2米跌落測試)。
內包裝
所有鋰離子電池內包裝都必須有防短路措施(如單個隔離,固定位置,套PE袋等);Section I A要防止電流逆流(如有保護板/ FUSE等裝置)。這項要求說起來爭議很大,因為一些認證和測試機構要求每個電芯必須套PE袋子電池廠商需要增加人工成本及物料成本不說,客戶還要抱怨說要花人工拿掉袋子。
注意事項
IATA(國際航空運輸協會)DGR(危險物品運輸規則)基本上每年都會更新版本。2020年將發布新一版IATA-DGR 61Edition手冊,再次對各類危險品的航空運輸相關規則作出修訂和調整,鋰電池部分規則也作了相關的修改。因此涉及相關運輸規則要求的必須按照最新版本要求執行。最新版本DGR變化的主要內容有:
1)PI968至PI970章節中,將“鋰金屬電池(Lithium Metal Batteries)“修改為”鋰聚合物電池(Aggregate Lithium Content)“,以此與《聯合國測試和標準手冊(Manual of Test and Criteria)》中的術語相一致。
2)修改鋰電池操作標記(Lithium Handling Mark)的尺寸,新的標記為100mm x 100mm矩形或正方形。最小的標記尺寸變為100mm X 70mm.
3)2020年1月1日開始在運輸前,將需要向承運人提交UN38.3試驗概要(UN38.3 Test Summary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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